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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老街吃瓜事件_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关于对收回社区公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来源: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   发布日期:2025-09-12 15:06  浏览次数:183

乌海市乌达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根据《51吃瓜_91吃瓜_吃瓜网_黑料不打烊_抖娘利世露点_玩偶姐姐关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乌达分局关于收回社区公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的批复》(乌区政字〔2025〕49号)。

现决定对你单位社区公园项目建设用地,于2022年11月3日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wdh2022004),位于恒业成职工住宅以南、朗峰二期以东、滨海C区以西,面积65505平方米,用途为公园与绿地,进行无偿收回。

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9月9日

(联系人:田秀霞,联系电话:0473-698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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